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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航母子公司 被控敛财30亿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17/10/21 13:55:50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民企航母子公司 被控敛财30亿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原标题:民企航母子公司 被控敛财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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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实习记者 陈卿媛)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检方指控该公司以出租秀水2号商城的商铺使用权再进行回租为名,非法吸收投资款30余亿元。
唐人街公司系受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唐人街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据媒体报道,秀水投资公司是被称为“中国民营企业航母”的中企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朝阳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5年间,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唐人街大厦、永安里IFC大厦等地,以出租秀水2号商城的商铺使用权再进行回租为名,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向投资人非法吸收投资款30余亿元。
检方审查后,以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由提起公诉。
2015年8月、9月,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淑平、招商部总监傅钢及北京唐人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春生等人均被警方查获。经过检方审查,上述人员也被一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检方公诉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时至今日,法院仍在审理当中。
唐人街公司和秀水投资公司,还被中华民族园一起告上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2007年9月,秀水投资公司中华民族园和秀水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华民族园将所属的12余万平米的唐人街大厦(云南山下房屋商场工程),租给秀水公司。
中华民族园称,秀水公司承租后,拖欠房租2亿余元,且以唐人街大厦为平台,以秀水2号三期的名义违法招商,通过售卖承租房屋商铺使用权的方式开展违法活动,后被北京警方立为刑事案件,严重违约且已达到解约条件,故要求解除与秀水公司的租赁关系,并向其追讨房租。目前,此案还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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