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紧要的是安全与便捷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17/10/21 13:56:30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共享汽车,紧要的是安全与便捷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合肥)
从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八天之内,国家多部委联合出台两项规定:《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共享单车不同——
曹显钰
自从人类发明了车辆,无论是木车、马车、自行车,还是汽车,每一种车都是人们追求的舒适、有面子的交通工具,成为身份甚至地位的象征,做不到人手一辆,也希望家有一辆。互联网科技出现之前,可能没有谁想到把身份地位象征的交通工具变成人人共享的代步工具;即使互联网科技带来了共享的可能,人们也没料到共享出行会来得这么快、这么让人惊喜。
车辆代步,除了经济、快速之外,人们追求的无非两项指标,一是便捷,二是安全。与共享单车相比,不论是小微平民汽车,还是宝马豪华汽车,共享汽车的便捷与安全显得更为重要。
共享汽车,便捷之于运营者,关键要秉持“用户至上”经营理念,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
停车与充电要方便。共享单车体积小、占位小,马路边、小区里,停车十分方便。也正因如此,共享单车投放市场以来,乱停乱放成为许多城市的一个乱象,影响交通与市容,影响秩序与形象。共享汽车体积大,停车占用空间大,如果像共享单车那样乱停乱放,哪个城市的交通秩序与公共秩序都难以承受其害。因此,共享汽车的停车网点应吸取共享单车的经验与教训,事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事中规范管理,事后完善制度,才能规避共享单车停放的乱象。与共享单车不同的是,共享汽车倡导使用新能源车,需要充电桩,因此停车与充电网点建设必须融为一体。无论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寸土寸金,共享汽车能否顺利上路,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有记者在北京宣武门附近搜索停车点,发现最近的也在4公里外,北京如此,其他城市也好不到哪儿去。仅此而言,共享汽车要火到共享单车目前的程度,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用车与取车要方便。资料显示,自1989年我国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成立以来,目前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的租赁车辆约20万辆,每年增长20%左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租赁业车辆数量、市场集中度、网络化运营、服务能力等差距较大,全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自身拥有车辆不足50辆;美国排名前5位汽车租赁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4%,我国排名前5位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20%左右,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用车要方便,首先要有足够的车辆可供使用,即使超常规加大车辆投放力度,也不可能像投放共享单车那样立竿见影,满足所需,车辆缺口将严重制约共享汽车的发展。其次要方便就近取车,这一点取决于前述的停车网点建设问题,不仅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还要覆盖全城,才能就近停车、租车与用车。第三要能异地租还,不同于共享单车同城使用,共享汽车肯定会跨区域使用,共享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借鉴滴滴打车等管理经验,加强品牌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创新服务方式,扩大覆盖范围,强化智能调配,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早日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的车辆供需平衡,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的便捷服务。
共享汽车,对运营者、监管者、承租者三方来说,首先且永远追求的都应是“安全第一”。
经营安全重在规范与创新。依法执行车辆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完善车辆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确保车辆合格、合法、安全运行;按登记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根据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险产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身份查验制度,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租赁服务,绝不能为赚钱放松查验或不查验,留下安全隐患;创新技术与手段,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依法接受公众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结果。
监管安全重在激励和惩戒。完善制度与标准,着力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形成统一开放的租赁市场。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个人安全重在依法与自律。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所在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共享汽车除了车辆原因与出租企业有关外,承租人承担驾驶责任。因此,对承租人实行严格准入门槛的同时,承租人自身应增强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加强道德自律、公德约束,严格依法租车用车,不得利用租车做违反道德、违犯法律之事,依法用车、文明用车、安全用车,维护自身与经营者、公众的合法权益。